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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正 诚信 清廉

时间:2017-08-10 访问人数: 次
    法官的道德建设问题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,事关法院的兴衰成败,也关乎法官能否健康成长。
    人民法院在现实生活当中、在人们的心目当中是什么样的呢?以我个人的观察,与其他行业比较,有6个不同、6个像。6个不同:程序不同,法院办案的过程要求你要公开、透明,连法官的一言一行、亲朋故旧、业内业外都要明白,而其他部门则不同,现在才在村一级搞政务公开;关系不同,法院与当事人之间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法律关系,不可推诿,而其他部门受理事项、处理关系则不那么严谨,更多的时候是一种相求的关系;对象不同,法院所接触的当事人中什么人都会有,法院无权选择当事人,而其他部门交结的绝大多数是公家的人、办公事的人;结果不同,法院与当事人的关系因案而生,因案而了,也许此生只会打这一次交道,其他部门则不同,相求的关系轻易不会改变,换的只是具体办事的人;态度不同,当事人对判决、裁定、决定不服,可以吵、可以骂、可满世界告,数十年告,其他部门办事即使不满意,也只能陪着笑脸,不要断了线,否则两边不讨好;心态不同,法院办案至少得罪50%,另一半还说不准,都说你好的不多,其他部门办事叫做不能得罪、不敢得罪。由这6个不同带来6个像:法院像偶像,不允许有丝毫的瑕疵,件件案子要办对才行;法院像工厂,要完成定额;法院像社会,三教九流、各色人等,不同领域都要接触;法院像村寨,流动不大,沾亲带故,磕磕碰碰;法院像市场,吵闹、指责、投诉;法院像玻璃鱼缸,透明、无隐私、无掩饰,一举一动都在视线之中。
    也就是说法官每天必然都会遇到公与私、义与利、是与非、正与邪、苦与乐等五种矛盾的选择,我认为则应努力做到:以公正立身,以诚信从业,以清廉生威。
    以公正立身
    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,是十八大对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的根本要求,“公正与效率”是人民法院工作的世纪主题,公正,是审判及其法院工作必须坚守的根本,是人民法院之所以存在的价值所在,也是法官的立身之本。作为法官,就应该以公正立身。正所谓“公堂一言断胜负,朱笔一落命攸关”。然而,在现实生活中,“关系”困扰法官,“关系”干扰公正。一位法律专家、资深法官讲:影响司法公正最大的原因是“人缘”、“地缘”关系的干扰。当事人就其内心讲,他们愿意相信有理走遍天下,并不愿意单方接触法官,但担心对方当事人与法官接触,所以自己也去找关系,接触法官。律师实际上也不愿单方接触,他们愿意凭本事在法庭上“较量”,但也怕对方的代理人或当事人搞“单方接触”,自己不接触就可能吃亏,被“逼”无奈也就接触。实事求是地说,绝大多数法官也不愿意“单方接触”,吃请对法官是一种负担,也有很大的风险,但方方面面都找,法官不得不去,又一个被“逼”无奈。
    作为法官要维护公正,就一定要妥善处理涉法院关系,增强抗干扰能力,像珍惜、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去维护她。一要把公正作为一种信念去奋斗。人有信念才有精神,人有精神才有支撑。法院只有把公正视为已任,才能有公正,才会有法律公正,才能实现全社会的公正。二要把公正贯穿审判始终。公正是法院工作的全部,体现在整个过程、每个环节、每一个人的工作,否则就是残缺的公正,事实上的不公正。三要把公正视为实现人生价值的目标去追求。法院公正的实现靠每一位法官。每一位法官,如都能把公正作为实现人生价值的目标去追求,都能在自己的一言一行、一事一案中追求和实现公正,法律的公正又何愁实现不了呢?
    当然,在提倡法官公正立身的同时,如何从体制上、机制上使“关系”变淡,变冷直至没有可利用价值,使“供”、“求”关系平衡的时候,公正也就不会成为法院工作的一个热门话题,法官们就“解放”了。正所谓“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众”。(意思是说法令公正,惩处得当,百姓才会善良、顺从。)
    以诚信从业
    从业是要讲诚信的,具体而言是要讲规矩,讲修养,讲和谐。讲规矩,意思是无规矩不成方园,法院就是靠规矩吃饭的,规矩是对所有人的,讲规矩可以做到利已利人,正像法律的威严不在于惩罚的严厉性,而在于不可逃避性一样,规矩也应具有同样的效能。讲修养,是说法官要讲道德,有人格,用民族的优秀的传统道德和现代道德修炼、提升自己,做到乐而不淫,怨而不怒,哀而不伤,俗不伤雅,乐观务实。在做到自重、自省、自警、自励的同时,更重要的要学会自信,因为只有自信的人能做到理性和宽容;自信的人才会对所从事的审判事业有一种尊崇感;自信的人才能做到利已泽人,正确地评价自己、把握自己、发展自己、善待自己,能学人之长、爱已及人、善待他人,所谓心宽天高地远,行善长驻欢颜;自信的人才会是客观、公正的人,才会发展,才有前途。讲和谐,和谐即合舟共济,顺和协调,和谐则美,则生力,则两利,则发展,无论自然、人类莫不如此。“抗洪救灾”带给我们最大的启示和收获是什么?就是政府的诚信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,一个人失去信用,就无人与之交往;一个企业失去信用,就无法在市场中生存;一个国家失去信用,则会扰乱整个经济秩序,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。而法院一旦失信,动摇的是法制的基石。一位国外著名学者讲:一个国家,其他行业再腐化、再堕落,司法、教育、医务三种职业的人不能败坏,他们维护、维系着一个国家的道德底线。一篇文章介绍:在一些重要的领域不允许有道德缺陷的人存在。美国加州大学医学院梅勒教授开除了一名来自中国的学生,原因是他发现这个学生偷改自己的成绩单。梅勒教授认为,这个学生虽然表现相当出色,但这样的人将来进入医疗卫生领域,会造成可怕的后果,在这个领域,道德有缺陷的人是没有立足之地的!
    所以说法官必须要诚信从业,诚方能信,信方有誉。诚,即尊重事实,尊重法律,遵守程序,准确适用法律;信,即公正,即形象。公正,永远是法院诚信的金字招牌,公正永远是法官诚信的“荣誉证”。就像一首歌里唱的: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,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。正如屈原所写:闭心自慎,终不失过兮。秉德无私,参天地兮。(意思是说自我修养,谨慎从事,终究不会有过失;赋有无私的品德,可以顶天立地。)
    以清廉生威
    清正廉洁,是法官职业、角色的应有之义,是职业道德修养的内在要求,是实现公平正义目标的必备要件,廉则公,廉则威。
    作为法官而言,要做到清廉,就应:
    与规范相伴。与规范相伴,这是法院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,是一种职业意识。监督就是一种规范,就是为了使从业人员在规定的范围内活动,而这种规范的本意恰恰是为了爱护、保护;规范是为使国家和社会生活正常运转;规范是为了监督、绝不、惩处那些握有公共权力、掌握裁判权而胆敢以身试纪、以身试法者。俄罗斯试行对未来法官进行心理测试,他们认为,法官是一项需要经常面对公众的工作,一天几乎有8小时要待在法庭上,而且其中一半是他们的对手,另一半则是对他寄予希望的人,需要极强的心理素质。他们认为,法官必须是智力高度发达的人,思路要广、要深,要有独立思考和判断能力,同时要有文化修养。他应当不受外界因素的干扰。能够沉着应答并且能经得起批评。他要有组织能力,敢于承担责任,还要有超强的工作能力,能适应长时间紧张的脑力劳动,而且可以长时间地说话。同时,又要有很好的自制力和良好的道德品质。为法官者德为先,包括人德、官德、职德,德则诚信,德则威廉,德则立。可谓“智者不为非其事,廉者不求非其有”。(意思是说聪明的人不做不应做的事情,廉洁的人不追求不应当有的财物。)
    做一个清醒的人。每个人都是大自然中的匆匆过客,如何看待官与民、荣与辱、权与责,需要辩证、唯物,需要历史、客观。作为诫作官的警世名言,历代都有“官箴”。宋太宗亲书“尔傣尔禄,民脂民膏,下民易虐,上天难欺”四句颁赐州县,时时警示为官者廉洁自律,克已爱民。明朝“官箴碑”主刻有“吏不畏严而畏吾廉,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,公则民不敢慢,廉则吏不敢欺。公生明,廉生威”。清康熙年间河南内乡县知府所作官箴为:“得一官不荣,失一官不大辱,勿说一官无用,地方全靠一官;吃百姓之饭,穿百姓之衣,莫道百姓可欺,自己也是百姓。”被誉为“天下廉吏第一“的清康熙年间总督于成龙手书一联:“累千盈万,尽是朝廷正赋,倘有侵欺,谁替我披枷戴锁;一丝一粒,无非百姓脂膏,不加珍惜,怎晓得男盗女娼。”清醒的人必然会保持警觉,明察秋毫,防患于未然,必须会慎独修身、克服侥幸、抑制邪念,必然会善待自己、把握住度、爱已及人。正所谓“多见者博,多闻者智;拒谏者塞,专已者孤”。(意思是多见多闻的人便能扩大视野,丰富知识,增长才干;拒绝规谏,独断专行的人,则闭塞视听,而使自己孤立起来。)
    善待当事人。法官的工作特点决定了其特有的心态、思维、观念。在面对当事人时,善待是必须的。一是要实事求是。这一点尤其重要,职业特点决定必须强调这点,这是一个人人格、良知的体现。二是要心静如水。保持良好的心态,设身处地先从他人角度、先为他人考虑,这既是思维方式,更是一个人的品行、操行修养。三是要理解善待当事人。理解,这是前提和基础,不能被别人理解是痛苦的;不能理解别人的人也必然不能被别人理解、爱护。(审管办  徐瑛)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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